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 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鼓励、支持、引导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告媒体等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积极参与公益广告宣传。

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鼓励、支持、引导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告媒体等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积极参与公益广告宣传。

建立完善公益广告可持续发展机制,出台促进公益广告发展的相关措施,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制度化、长效化。支持成立促进公益广告发展的专业机构,多渠道筹集公益广告发展资金,依法建立专门的公益广告基金以及在综合性公益基金下的公益广告专项基金,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公益广告服务,研究制订企业投入公益广告费用税收鼓励政策。

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促进和规范公益广告发展。建设公益广告传播体系,扩大公益广告宣传阵地和社会影响。将发布公益广告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网站创建工作测评,广告行业组织的会员单位发布公益广告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考评。建设公益广告作品库,鼓励开展公益广告学术研讨、发展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建设,建成若干个公益广告理论和实践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