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