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