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年) 第三部分 组织与实施 十、 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一)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年) (一) 第三部分 组织与实施 十、 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一) 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耐心倾听,努力理解幼儿的想法与感受,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探索与表达。 十、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