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第一条 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幼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 教师资格条例(1995)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018)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