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 第二章 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十条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