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雷达引导航空器切入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时,最后的引导必须能够使得航空器以不大于30度的角度切入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并且在切入前至少有2千米的直线平飞阶段。雷达引导还应当使得已建立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的航空器在切入仪表着陆系统下滑道之前,至少有4千米的平飞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