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二章 运行模式和跑道间距 第二节 跑道间距条件 第十二条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2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运行模式和跑道间距 第二节 跑道间距条件 第十二条 两条平行跑道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1035米时,允许航空器按照独立平行仪表进近的模式运行。 第二节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