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5年) 第七章 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七条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5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七条 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