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 第三章 维护和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维护和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期间产生的有偿使用收入,按规定优先用于偿还对应项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