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公共资源,是指政府为了满足城市公共需要,在城市的建成区和规划区内,投资建设或者依法行使所有者权益的市政设施、公共场地(所)、公共空间以及相关的无形资产、公共服务等。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