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收缴管理 第十六条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收缴管理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是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主管部门。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