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参与行业标准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提出本地区制修订行业标准的立项建议;
协助组织协调部门推荐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和分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参与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与技术审查工作;
负责本地区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协助组织协调部门开展本地区监督检查、实施评估、复审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提出本地区制修订行业标准的立项建议;
协助组织协调部门推荐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和分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参与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与技术审查工作;
负责本地区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协助组织协调部门开展本地区监督检查、实施评估、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