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9年) 四、
四、 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严格履行执法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事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强化源头治理和动态调整。建立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严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要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办案程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于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坚决摒弃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执法等行为,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可采取执法检查、考核评价、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结果进行公示或通报。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对通过事故调查、执法监督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等发现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违法违规进行处罚的,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对于依法行政,勇于担当尽职的,要有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机制,并出台具体的管理制度,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