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9年) 五、

五、 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方式

要加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监管结果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建立整合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法,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注重执法监管和企业征信等数据资料的归集整理和共享共用,加强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政府大数据监管的作用。综合运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升执法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对外设置的热线电话、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投诉举报渠道,统一以12315一个热线号码对外,全国12315一个平台处理,确保人民群众诉求表达、矛盾化解、权益维护渠道畅通,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有力支持,为市场监管部门精确执法、科学监管、风险预警提供有效载体。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行业组织的规范和自律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与社会组织、专业机构、行业专家的交流咨询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强化综合执法工作的依法、公开、透明,建立政府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