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5年) 十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5年) 十五、 十五、 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管理人员职责,规范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行为。” (二) 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五条,其中的“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修改为“说服教育、提醒敦促、约谈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 (三) 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由县… 引用法条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