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决定(2026年) 九、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决定(2026年) 九、 九、 将第四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商品条码工作技术机构应当坚持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合理制定商品条码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