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2023年) 第二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202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大型商圈、商场、商品交易市场、步行街、旅游景区、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公示入驻及相关经营者的投诉信息,加强自我管理,提升消费质量,改善消费环境。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