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2023年)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202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经营者、消费者等意见,定期跟踪回访,评估投诉信息公示效果,改进公示方式,不断提高公示的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