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