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十八条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