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二十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二十条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