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三章 从业管理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从业管理 第十九条 代理机构应当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处理异议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作出异议答复前,将异议人、异议事由、拟答复结论及相关法律风险告知招标人。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