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