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注销登记证书并收回执业专用章。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执业登记中弄虚作假的;

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涂改或转让登记证书和执业专用章的;

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业的酬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