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2013年) 甲级资质企业申请跨省变更的,应由迁入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甲级资质企业申请跨省变更的,应由迁入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企业申请跨省变更的,由迁入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