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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2013年)
  3. 3.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2013年) 3.

3. 具有三项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

(二十)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要求另行规定。 (二十一) 企业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按简单变更要求提交材料。 简单变更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 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事项,须重新核定其工程勘察资质,按重新核定要求提交材料。其中,企业发生吸收合并、整体改制的按《工程勘察资质申报材料清单》中相应申… (二十三) 企业工商注册地从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变更至另一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按跨省变更要求提交材料。 甲级资质企业申请跨省变更的,应由迁入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十四) 申报材料说明及要求
2. 目录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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