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开标、评标与中标 第二十四条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开标、评标与中标 第二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方依法签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