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第三章 处理程序 第二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处理程序 第二十八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