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第三章 处理程序 第二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处理程序 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60日内。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