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规章送审稿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适用范围;

主管机关或者部门;

适用原则;

具体管理措施和办事程序;

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责任;

施行日期;

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