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8年) 第二章 立项、规划与计划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8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立项、规划与计划 第十三条 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应当严格执行。法制机构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通报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