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2010年)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201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限制购买、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限制购买、租赁、使用新设备; 限制投资、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拒绝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拒绝采用新的技术标准。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