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201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
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
经营者能否对一致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
认定其他协同行为,还应当考虑相关市场的结构情况、竞争状况、市场变化情况、行业情况等。
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
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
经营者能否对一致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
认定其他协同行为,还应当考虑相关市场的结构情况、竞争状况、市场变化情况、行业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