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对所管辖区域内持证人使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