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 7. 对入场经营者实行分类管理。鼓励市场开办者开展信用管理,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 三、 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十二)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 (十二) 7. 对入场经营者实行分类管理。鼓励市场开办者开展信用管理,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 三、 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十二) 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各地要将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建立工作责任制。要与市场开办者有机衔接,结合工商登记监管工作,摸清市场中党组织及党员基本情况,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档案。同时,要选派工商干部、个私协会党员担任党建指导员,指导市场开办者及时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十一)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