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六、

六、 加强窗口建设,做好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多证合一”改革为契机,全面强化企业登记窗口建设,提升企业登记窗口服务水平,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是要继续加强窗口建设。要强化窗口人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多证合一”改革后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要制定完善细致的“多证合一”改革指南,对“多证合一”改革后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及时回应、答疑解惑,让群众少跑腿,引导群众办成事。要切实加强窗口保障,通过内部调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各级企业登记窗口的人员力量配置和软硬件设施配备,缓解窗口工作压力,确保“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排队等候时间不延长、工商登记效率不降低。

二是要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要注意对“多证合一”表述和宣传口径进行规范,不突出宣传整合证照的数量,而是使用“多证合一”统一表述,要明确“多证合一”改革是在办事流程上做减法,减少企业进入市场的环节和时间,而不是追求合并证照数量的简单叠加,重点宣传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业务协同等成果及效应。要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切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充分知晓改革后的办事流程、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避免企业因为证照取消、不知道如何办理导致增加办事成本现象的发生。

在“多证合一”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总局企业注册局。

工商总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