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三)

(三) 要大力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动部门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企业在其部门管理系统中的身份标识码,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唯一交换标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