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三、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一) 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一) 三、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一) 对于国家部委统一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工商总局将与相关部委加强沟通协调,通过签订备忘录等形式,明确信息共享方式,建立信息共享渠道。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