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总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 工商总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2010年) 发布机关 工商总局、公安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改革开放以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为我国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少数代表机构存在的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提交… 一、 认真执行公证认证制度,加强对代表机构登记材料的审查 二、 认真落实有关规定,统一登记证的有效期限 三、 严格控制代表人数,加强对代表的登记管理 四、 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代表机构违法行为 五、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