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出具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的各项诊断证明和病历材料。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