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