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五条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业节能管理岗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和大纲,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岗位培训。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工业节能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工业节能政策法规、节能技术和先进经验等。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