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四条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分析工业能源消费和工业节能形势,建立工业节能形势研判和工业能耗预警机制。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