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四章 认定与授牌 第十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认定与授牌 第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采用认定方式确定,认定工作依照“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的原则进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集中认定一次。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