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3.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或者确认文件。 (二) 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 2.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