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二、 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1.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1. 二、 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1. 首次申请或者升级资质的,受理期限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5个工作日。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