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一、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一、 一、 申请程序 1. 申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工商预登记文件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应当提供企业或社会团体近6个月的验资证明… (3) 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 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 《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7) 上述第(4)、(5)、(6)项所列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8) 评标专家库成员的身份证及聘用确认书复印件。 (9) 招标代理业绩:业主委托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材料(但首次申请乙级资质的不需提交)。 2. 为方便申请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申请材料;其他企业申请通信建设… 3. 申请企业资质采用网络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应当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信息系统上传申请表。申请表上传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连同附件等…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