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