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暂行)(2011年) 第七章 标准复审 第二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暂行)(201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七章 标准复审 第二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报送的标准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批准公布。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八章